方法發(fā)明專利權人都有哪些權利?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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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時間:2021-03-05 14:49 總的來說,主要有獨占權、實施許可權、轉讓權、標示權。 1、獨占權: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2、實施許可權:即專利權人可以將專利許可給他人使用。 3、轉讓權:即可以將專利權轉讓給他人。 4、標示權:指專利權人享有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 相關服務:發(fā)明專利代理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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